隴自然資源告字﹝2021﹞0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甘肅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經隴南市人民政府批準,隴南市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宗地編號:GD(2019)-08-2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由隴南市自然資源局委托蘭州國際商品拍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具體實施,現將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宗地 編號 |
宗地 位置 |
供地 條件 |
出讓 面積 |
土地 用途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限高 |
綠地率 |
出讓 年限 |
競買保證金保證金 |
隴南市GD(2019)-08-2號 |
漢王新區楊家壩長江大道以北,武罐高速公路以南 |
現狀(規劃指標詳見隴自然資源函[2020]93號文件規劃要求)。 |
60068.89平方米(約合91.10畝) |
居住用地兼容商業設施用地 |
<2.5 |
<22% |
<80m |
>35% |
住宅70年商業40年 |
5580萬元 |
二、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編號:B0120210722000009
三、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須單獨申請。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參加競買;
1.已取得隴南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但未按法律法規規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建設的;
2.拖欠隴南市土地出讓金尚未交清的,此前有不良記錄的;
3.其它有關規定不能參加的。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為有底價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競買申請和競買保證金交納
1.有意競買者于 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11日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競買申請書》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競買申請確認表》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向蘭州國際商品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競買申請,領取出讓文件。
2.競買者資格審查完畢后,符合條件的競買者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11日下午17:00時(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方確定為競買人,有資格參加競買。競買未成交者的競買保證金在拍賣會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不計利息)。
3.申請競買人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1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大廳辦理競買手續。
六、出讓方式的確定
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達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賣方式出讓;競買人不足三家的流拍。
七、拍賣時間及地點
1.拍賣時間: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時;
2.拍賣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二開標廳
八、出讓文件的領取
有意競買者請于2021年7月23日起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領取《隴南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文件(宗地編號:GD(2019)-08-2號)》。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即日起申請人可自行現場踏勘地塊,費用自理。
2.本次出讓宗地作為隴南市教師安居住房用地,兼容商業設施建筑面積比例不高于5%;出讓宗地按現狀出讓,出讓面積最終以隴南市自然資源局實際交地面積為準。
3.開發建設必須符合隴南市城市建設規劃、控制性詳規和建設條件意見書以及防震等有關要求;同時應符合《隴南市教師安居住房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
4.本宗地采取“限房價、競地價”的方式出讓。該宗地所建住房全部向符合條件的教師出售,實際銷售價格控制在5104.5元/平方米以內;建成銷售時,同時應按照《隴南市教師安居住房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相關要求,由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和市發改委審核并監督銷售。
5.特別告知事項:本次甘肅省隴南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活動形式采用釘釘網絡視頻會議或現場的形式進行,出讓會議形式將在會議前通知競買人。
6.根據疫情防治工作進展情況,本次出讓活動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7.本出讓公告規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出讓詳細情況以《隴南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文件(宗地編號:GD(2019)-08-2號)》載明的為準。
隴南市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十、聯系方式
1.隴南市自然資源局
聯系人:楊 林 聯系電話:13830929760
2.蘭州國際商品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張 瓊 聯系電話:18394592628
特此公告
隴南市自然資源局
蘭州國際商品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7月23日